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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(2022)301号

发表于2022-08-19
标签:产权证书 不动产登记证 不动产 工商银行 权利人 

编号:苏吴权证废(2022)301号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苏(2018)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9980号

王启梅

不动产权证

320506

130038

GB00003

F00010201

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伍相路1号太湖纯水岸花园1幢201室

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22)苏0505执1266号之一

2

苏(2018)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46634号
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

不动产证明

3

苏(2020)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28221号

毛永超

不动产证明

 

 

2022年8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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