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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虎丘权证废(2022)147号

发表于2022-10-21
标签:产权证书 不动产登记证 不动产 工业园区 工商银行 

编号:苏虎丘权证废(2022)147号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苏(2019)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163137号

徐舒同

不动产权证

320505

007017

GB40125

F00010016

竹园路328号1幢504室

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(2022)苏0591执18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,(2022)苏0591执189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

2

苏(2019)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5107595号
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

不动产证明

3

苏(2020)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5014245号

江苏中融盈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
不动产证明

4

苏(2021)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5016124号

山东国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

不动产证明

 

 

2022年10月1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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